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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怀化市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怀化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怀化市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6年5月27日
四、比赛地点:怀化三中东校区(迎丰东路639号)
五、参赛对象
初中和高中(2013级不参加)的在籍学生。
六、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独唱、独奏、独舞。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充分展示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初中组和高中组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独舞可采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独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伴奏带必须一节目一碟(CD格式),上面写清楚选手姓名、性别、节目名称、节目时长、参赛学校等基本信息。
七、参赛办法
1、比赛活动分为初中和高中两个组别进行。
2、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初中和高中组每项限3名选手参赛(不得跨组别,跨类别多报)。另每个县市区可增报机动选手4名(初中组2名,高中组2名、不得跨组别多报)。
3、参赛选手不得使用大型道具和背景。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县市区请于5月9日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电子文稿)及总结材料上报怀化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电话:2723957,电子邮箱:hhtwy2008@163.com),选手名单和参赛曲目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领队于5月20日上午10时在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开会并进行节目顺序抽签,不另行通知。
九、奖项设置
1、团体前六名
2、独唱、独奏、独舞按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
3、优秀指导教师奖(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十、参赛经费
各参赛队开会抽签时交纳参赛培训费2500元(参赛培训费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经费由各队自理。
十一、比赛选手必须在当地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不得参赛。大会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责任。
怀化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