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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校外教育机构艺术展演通知



怀化市第二届校外教育机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展演活动主题为“在阳光下成长”,名称为“怀化市第二届校外教育机构中小学生艺术展示活动”。

二、参赛对象

    校外教育机构的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和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凭学生证报名参加。

三、组别设置: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四、项目分类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原创歌曲、乐队等。小学组、初中组不分唱法,形式分为独唱、重唱、合唱、声乐组合、歌舞组合等。

    器乐类:民乐(弦乐、弹拨乐、管乐等);西洋乐(钢琴、管乐、弦乐);电声乐(电子琴、电声乐队等);打击乐(架子鼓、爵士鼓、扬琴)。

    形体类:舞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舞等);体育舞蹈(国标、拉丁、恰恰、牛仔舞等)。

    戏曲曲艺类:戏曲(京剧、地方剧等);曲艺(相声、小品、快书等)。

    语言类:朗诵、讲故事、英语口语、主持。

    书画类:书法(毛笔、硬笔、篆刻);绘画(国画、水彩、水粉、儿童画、卡通画、漫画)。

五、参赛节目要求

    参赛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充分展示当代中小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单独节目(含4人以下的组合)时长不超过5分钟,5人以上的集体节目不超过7分钟。独唱、独舞可采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独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伴奏带使用CD光碟或U盘皆可。书法时长不超过2小时,绘画时长不超过3小时,中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9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9cm)。

六、奖励办法

    1、优秀组织奖:颁发给在本次活动中宣传工作扎实,组织工作积极、严格遵守组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的优秀校外教育机构。

    2、各参赛节目按项目及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其余为优秀奖(注:单项参赛节目达到20个节目以上,即可单独分类评奖,否则按项目大类综合评奖)。

    3、指导教师奖:获一等奖节目的指导老师,单独节目指导教师限报1名,集体节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

七、比赛时间:2016年7月6日至15日。注:各项目比赛时间将根据报名汇总情况具体安排,届时组委将会电话或短信通知。

八、比赛暂定地点:(展演类)怀化市委大礼堂、鹤城区阳戏大剧院,(书画类)怀化西南宾馆、怀化市三中

九、费用

    1、(5人以上含5人)集体节目 100元/人

    2、(5人以下)单独或组合节目200元/人

    3、书法、绘画100元/人

十、组织管理

    在怀化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怀化市文化艺术交流协会主办,湖南省天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并成立2016怀化市第二届校外教育机构中小学生艺术展示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怀化市文化艺术交流协会办公室。联系人:唐群森  夏秋云,联系电话:0745-2244035  2126637。怀化市教育局监督电话:2723957(体卫艺科办公室)

十一、各县市区教育局、青少年宫、艺术馆、少年艺术团及各校外艺术培训单位要加强领导,制订方案,认真实施。比赛选手必须在当地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不得参赛。大会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责任。

                                 怀化市第二届校外教育机构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16年3月24日

 

怀化市第二届校外教育机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方案、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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